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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功举办2013年“法治思维视阈下检察权理论与社会治理”学术研讨会

文章来源:宣传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6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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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5 下午,由我校政法学院主办,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协办的2013年“法治思维视阈下检察权理论与社会治理”学术研讨会在我校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耀龙、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学愚、广西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叶德明、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刘建昌、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剑虹、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伟、广西区律师协会副会长林敢、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院长雷裕春以及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代表、我校政法学院法律系全体教师近50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研讨会由政法学院院长曾令辉主持。

我校党委副书记叶德明在研讨会上为刘耀龙主任委员颁发广西师范学院客座教授的聘书,并为研讨会致辞。叶副书记介绍了学校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法学专业建设与发展等情况,并希望通过本次研讨会加强高校与检察机关合作,实现双赢。刘耀龙主任委员在会上作了题为“‘法治思维与社会治理’——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报告。刘主任委员分别从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的区别,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保障三个方面进行主题发言。他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和自身从事法律工作经验,通过案例分析、视频讲解等方式,联系实际,着重阐述信访存在的问题,如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并强调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保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曾学愚副检察长就检察机关如何适应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出现的新变化,如何落实省级以下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实行人才物统一管理,检察机关职业化与专业化建设问题等三方面内容的思考进行了主题发言。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刘建昌、玉林市副检察长林伟、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全莉、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院长雷裕春、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院社科部副主任莫初明分别在会上发言。他们从不同的视角探讨了当前检察权理论和社会治理的前沿问题,观点新颖独到,发言精彩纷呈,引起了与会者的共鸣。同时,他们还向学校表达了开展“检校”、“校校”合作以及其他方面合作交流的强烈愿望。

最后,各地市检察院代表和我校法律系教师代表围绕“法治思维、检察权理论、社会治理”三个不同的视角进行发言。他们就法治思维的培养、检察权的行使、检察机关在社会中的作用等内容展开了热烈讨论,达到了相互学习交流、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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